撰文/彭國棟

一、調查方法:

(一)以沿線調查法,沿現有林道、步道等,設置1千至2千公尺長度之調查路線(除非受限於現場棲地,否則應以2千公尺為原則),以路線左右各5公尺及頭上5公尺的假想隧道空間為範圍,由調查者以每小時約1公里之速度步行調查,沿線所能看到之成蝶種類均予登記,並以劃正之方式累計其數量。

(二)調查小組由組長帶領及分工,一人擔任記錄,其他人員各負責調查路線左右兩邊之尋找、鑑定、報物種、拍照等工作。

(三)調查時以每小時1公里之速度進行,去程時間為兩小時,所有看到的每1隻蝴蝶均要鑑定及記錄,現地無法鑑定之物種,應詳細拍照以憑鑑定。返程時間亦為兩小時,觀察到的新物種要納入記錄,與去程重複之物種不得再記錄。無法判識或較特殊物種,應以相機拍攝後詳細查對,如有需要,則傳送特生中心邱美蘭老師協助鑑定。

調查方法為目視觀察及拍照。(廖耕樂攝)

(四)如調查到歷年在埔里地區已紀錄到的224種以外蝶種時,皆需先拍照,並於送月報表時一併附上高解析度的原始照片,以便複核。

(五)調查方法為目視觀察及拍照,不進行任何採集或捕捉,並嚴格禁止傷害、破壞或攜回卵、蛹、幼蟲及成蝶。調查期間不得攜帶網具。

(六)調查結束後,當天下午或晚上,所有組員應一起工作,進行鑑定、資料整理、填報月報表、整理照片檔、建立資料庫及工作檢討等。

二、調查頻度每月上旬一次。

三、調查時間

(一)各月5日為標準調查日,但依各組成員之時間及天候狀況可提前或延後5日內進行調查。調查應於天氣晴朗日進行,如當天遇下雨、陰天、溫度低攝氏18度或其他不良氣候,應立即取消,不得勉強進行調查,以避免影響資料之正確性。

(二)為確保有適當的日照及溫度,野外調查時間,於3至11月為上午9點至下午1點,於12月至2月上午10點至下午2點,每次調查時間共4小時,調查工作必需於規定時間內完成。

四、月報表製作:依照蝴蝶調查月報表填寫,蝴蝶名稱以台灣蝴蝶保育學會公布之「台灣產蝴蝶名錄(2013年6月3日修訂版)」之項次及常用名為準,並依序排列。月報表檔名統一取名為:2020○○月○○組月報表,例如:2020年01月綠生步道蝴蝶組月報表。

五、月報表提送:各月於15日前,第1至3組組長應將月報表以e-mail送請曾素梅,第4至7組組長應將月報表以e-mail送游釗敏負責初審及彙整。二位審核後再送請特生中心邱美蘭老師複核,經複核確定後的月報表,再傳送給所有參加調查人員分享。

蝴蝶調查由生態解說員分組分路線每月進行。

六、協調連繫及其他:

(一)本項調查工作,由新故鄉文教基金會林務局專案計畫及暨南大學大學社會責任計畫,酌視計畫補助經費情形,酌予工資補助及意外保險。

(二)各組以組長為單一窗口,並負責協調、分派及帶領各項調查相關事宜。

(三)召集人負責綜合協調及調查資料之彙整統計,並隨時給予各組協助及輔導。

(四)組員無法參加調查時,得經組長同意後洽請其他組的成員代理,但各組調查時應有兩位以上組內成員出席才能進行調查。各組長於決定每次調查時間後,除通知組內人員外,也可將集合時間及地點在賴群組通知其他各組人員自由參與學習。

(五)本計畫有未盡事宜,或於調查期間發現調查路線及人員等有修改必要時,經各組組長與召集人討論後,得予以修改並通知所有參加調查人員。

(六)本項調查工作主辦人員為新故鄉文教基金會的何xx小姐(0937-781xxx)。

(七)執行本項工作調查所直接產生的各項調查資料及攝影作品,各調查人員得以創用CC姓名標示之授權方式提供大眾使用。著作人擁有著作權,並得自由使用其攝影作品。   *